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督除了公司法中的限制以外,还是要具体的落实到公司内部的,所以说,公司的董事就应用而生。不过,公司的董事既然是需要监督公司运营的,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的。自然选举方面也是有要求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董事选举的要求是什么?
一、公司法董事选举的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资格的限制由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附:《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什么是董事会?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它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三、董事会的义务是什么?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而某些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四、董事会成员需要几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至十九人。
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担任公司的董事会不可以有违法记录和其他不符合公司法中的要求,都是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的。董事会的人数也是有要求的,公司董事会成员有权利选举董事长,监督和审查公司的一些重要的决策,董事会的意见也是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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