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不运营的公司一定要及时注销。
2、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
3、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 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会被列入经营异常;
2、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三年内不能注册成立新的公司;
3、其它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小规模的公司没有注销,会被工商部门进入黑名单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股东会作出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出具的销户证明,公司的营业执照。清算小组完成工作后,需要在一个月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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