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日一般会提前七天通知,并股权登记日会在公告中提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
同时,股权登记日通常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以后,如果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持有该股,或者,在股权登记日之后,卖出该股,则会享受这次分红派息;如果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该股,则不能参加这次分红派息。
比如,某股票进行分红派息,其中股权登记日为11月8号,则投资者在11月7号买入该股,11月9号卖出该股,可以享受这次分红派息。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2、出资不到位(违约)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虚假出资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根本未出资,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登记机关的信任。在发生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不仅应补足出资,而且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对股权登记日提前几天通知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股权登记日由公司在股东大会之后决定的,一般会在公司的官网提前公布告知股权登记日,一般是在年报公布之后会公布股权登记日,可以到公司的官网去关注一下。
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法代持股权有哪些规定?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最重要的是协议转让,买...
如何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可以到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进行...
我国股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律师尽职调查。...
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标题股份变更协议书。写清转让方与受让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