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公司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
但是对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联营的,一般是企业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的行为。本着纳税必要资金的原则,可以享受优惠暂免征(是暂免不是应该不征)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因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当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后,此时对投资、联营者来说,其权利只有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已,并没有权利转让作价投入的房地产;同时对所投资、联营企业来说,只有转让投资、联营者投入的房地产的权利,没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因此文件规定的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其转让主体只能是所投资、联营企业,其纳税主体也是所投资、联营企业。此外,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上看,只有房地产转让行为才能成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征税对象是企业不是其股东。这个实质上是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的股东承担且分摊了土地增值税款。
从理论上讲,企业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不需要交纳土增税,但现实中因为有很多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来实现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目的,以此来规避土增税和营业税,所以国家税务局加大了对土增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于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认定是股权转让,也可以认定为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被认定为是第二种那就必须要交土增税。
所以“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认定来决定,如果是以房屋作价,那么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如果转移的是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则需要进行缴税,以保障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维护。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