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文书,按照股权转让价的万分之五的比例,有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缴纳,贴在转让合同上的,这个与实缴资本无关,与转让价格有关。法律依据《公司法》。延伸阅读: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协议范例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印花税要缴纳吗?未缴出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 企业合伙人想退股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东不同意退股的处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75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展开)
股权 增资扩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增资扩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增资无效;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展开)
股权 公司内部股东转股有什么要求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公司法》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制,但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相互转让股权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不得违反该规定。从司法实践上看,这一规定也是很有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