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
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通俗点讲就是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人撤资。
这里大家可以看出最初签订的合伙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当初没有约定好,就可能会后面自己的经营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类似一些违约金的经济损失,当然了要单方面撤资的也是有特殊情况的。
比如发生了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又或者是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这种情况是允许合伙人直接退伙的,但是还是需要提前30天进行通知哦。
关于合伙人撤资的问题就说到这里,主要是一些注意事项,但是关于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还是有许多比较麻烦的流程需要处理的,比如公司的股权变更需要经过工商局审批。所以大家如果有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还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公司法律师,了解清楚规避风险才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