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具体来说,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则可列入遗产发生继承。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时,其财产权利不属于公民个人,也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二、可以获得著作权的作品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作品一旦创作完成,著作权就即刻产生,不需要去履行任何手续。但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仍是法律授予的权利,为了维护国家主权、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有一些作品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诸如煽动叛乱、有伤风化、宣传迷信方面的作品。
2.不适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实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尽快为公众所知,如予以保护,则严重地妨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损害社会利益,故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
3.《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为国内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不满足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的外国人作品,不受保护。
4.超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是一个人的独著作品的保护期就是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自作品诞生之日起至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为止。如果作者是多个人的合著作品,那保护期就是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者的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话,那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人死亡之后,在处置著作权时首先需要确定该权利是否还在保护期内,其次需要确定权利是否可以被继承。任何获得了著作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都是需要保护那些无法被继承的署名权等人身类型的权利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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