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自媒体时代也随之到来,那么作者对于自己在各类平台上发布的原创作品到底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哪些行为构成对网络著作权的侵犯?在实践中我们又应如何维护自媒体网络著作权呢?律图的小编将为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1、注重诉前证据保全
著作权人可以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经审查,应当及时裁定是否准予采取保全措施。有义务披露证据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证据的,视为被申请人认可申请人的证据和主张,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证据作出对被申请人不利的事实认定。
2、采取公证取证制度
即公证机关对涉及网络上相关信息进行疏理,并详细记录,以便形成证据锁链。
3、向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和管理者寻求帮助
由于网络服务的专业性,因此用户在网上传播的信息总会经过网络服务商的计算机系统并留下记录。这是网络著作权案件中最主要可靠的证据来源。
4、发表作品时选择更有利于维权的方式
作者应当选择有利于维护自己权利的署名方式;此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应主动对作品进行登记;而且,著作权人可以在注册资料时留下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作品是指通过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具有独创性而以一定有形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从作品的定义来看,作品有以下特点: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网络上的原创作品虽然没有存在于传统的作品载体之上,但同样承载着作者的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且由于其数字化的特点,非常容易被复制。因此,作者在平台上发布的原创作品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其特点主要有:
(1)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非个人欣赏学习教育。
(2)自己作品中大比例引用他人作品。
(3)将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引用在自己作品中加以发表。
(4)未对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必要信息进行注明,完全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作品发表。
(5)最多只是对他人作品的个别内容和词句略作变动,毫无创造性劳动的付出。
2、侵犯网页著作权。
(1)网络使用者或者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自己设立的网页、论坛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将在网络上传输的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成光盘。
(3)行为人将他人熟知的著作权的文件传到网络并从网络上下载进行非法使用。
(4)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提供到网络上进行公众交易或者传播。
对浏览者来说,网络链接起导航作用,但设置链接并不需要被链接者的同意,设链者完全可以在被链者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设置,因此链接者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网络著作权。
4、随意下载音乐的侵权纠纷。
以上就是网络著作权相关问题的说明,相信能够给予你一定的帮助。网络世界缤纷多彩却也纷繁复杂,我们在网络上自由发声,在把优秀作品推向更多受众的同时也会偶尔遭受被侵权的困扰,希望您在日后提高维权意识,远离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但如果您正为网络著作权维护而苦恼,欢迎联系律图的专业律师并进一步的说明您的情况,我们的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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