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给专利权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仅指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包括外观设计。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国家在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也会对其作出一些强制性实施的规定。那么,专利强制实施许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文,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专利强制实施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任何单位可以依照本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也就是说,从专利被授权之日起三年后,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在以合理的条件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时,可以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二、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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