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1、前言部分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签定合同的地点与时间;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技术名称;双方交易的目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法定有效保护期限。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相关专利就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而只有在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之后,才能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
综上所述,只要有一项设计被国家认定为是专利的都应该成为所有者的一种财产,如果别的社会组织想要利用这个专利来盈利的话就必须与其签订许可的合同并且承诺予以其一定的经济待遇,而专利的许可合同会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种类。
延伸阅读:
专利实施许可的费用如何确定?
关于专利的推广运用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