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享有的权力一样吗?
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一样。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得利益。
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发明人,只有他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他既可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自己实施专利,由此获得经济利益。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不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使用。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对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力应当根据实际的发明情况来处理,如果属于当事人自己发明的,并不属于职务创造的,则其发明权和专利权人都是本人,但如果属于利用单位的资源所进行的发明创造,那么该作品的所有权是属于单位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