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简要、清楚和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中,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3)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单独性。
4)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6)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单独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单独权利要求。
每一个单独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单独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1)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单独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有两项以上单独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单独权利要求之后。
(1)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利的要求书一般在进行申请之前就必须要写清楚,不仅要把所产生的特征以及还有的产生的特点写清楚,必须要写法上面也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只有要求书与产品是符合一致的这样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权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