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保护费就是年费,这是每个专利权人都应该缴纳的,只有在交纳了专利的年费后,才能得到国家的保护。由于专利具体分为了三种,因此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介绍不同专利的保护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是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相关的国家机构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年费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供社会公众自由使用。
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因此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对于专利权人是至关重要的。
专利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和当年的年费。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此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先缴纳。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则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每一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
年费的数额与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大小无关,而与专利种类有关也与缴纳年费的年度有关。在3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例如,发明专利第八年的年费为2000元,而同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为 1200元。对同一类别的专利权来说,应当缴纳的年费数额相同,年费的数额随保护时间的延续而递增,实行递进制。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至第三年的年费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为每年900元,第六至第八年为每年1200元,第九至第十年为每年2000元。
年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授予专利权的“当年”是整个专利权期限的第几年来确定。例如,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授权日2001年5月1日,那么在被授予专利权的时候应当缴纳的是第二年的年费,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费。次年缴纳的是第三年的年费,依此类推。
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月的宽限期。也就是允许在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旧没有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将通知专利权人终止其专利权,并向社会公告。
如果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宽限期,可以分别在收到通知书两个月、障碍消除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的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请求恢复专利权。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专利权人缴纳年费的义务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费时不问费用的来源,因此在实践中是允许他人代缴的。
二、专利保护费用是多少
年费、全额、个人减缓、单位减缓
1.发明专利
1-3 年,900,135,270
4-6 年,1200,180,360
7-9 年,2000,300,600
10-12年,4000,600,1200
13-15年,6000,900,1800
16-20年,8000,1200,2400
2.实用新型
1-3年,600,90,180
4-5年,900,135,270
6-8年,1200,180,360
9-10年,2000,300,600
3.外观设计
1-3年,600,90,180
4-5年,900,135,270
6-8年,1200,180,360
9-10年,2000,300,360
针对不同的专利,需要交纳的年费不同,其实也就是保护费不同。同时,即使是同一类型的专利,由于保护的年限不同,这个保护费也是不一样的。希望律图小编带来的上文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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