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用型专利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1、请求书写明以下事项:名称、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文件清单、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具体按专利提供的请求书书式填写。
2、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3、说明书附图:标示要求保护产品或方法的形状、构造或流程等,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顺序编号排列。
4、说明书摘要: 写明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名称和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及主要用途。
5、摘要附图:多幅附图中最能反映本申请技术特征的一幅图。
6、权利要求书: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与本申请最接近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明本申请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
二、实用新型专权申请的程序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专利权认定情况来进行办理,当事人如果涉及到相关说明不正确的,那么专利权管理部门是不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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