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本身已经有知名度的商标而言,其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那么就需要进行商标的注册申请。相信大家在实践中也是经常听说商标注册申请的吧,那么你是否知道什么是商标注册申请核转与代理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为了方便申请人,在我国律师制度不够健全时,我国国内商标实行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转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当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填写 是否如实准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符合手续则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转递。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内容进 行复核汇总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转递。在习惯上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第一级核转机关;省局为第二级核转机关。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也由核转机关转发。
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各种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1991年商标代理组织商标事务所在南京、湖北、上海、沈阳、常州、徐州、成都、吉林等8个省、市进行了成功的试点。1993年7月15日修订公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实行商标代理制,并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直接送达。到目前,商标代理事务所已发展到100个。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已由核转制变为代理制。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代理,也可以直接向商标局送达。
综上可知,商标注册申请核转与代理是在我国律师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实施的,需要向当地县级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进行严格的审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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