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无效诉讼宣告需要多久?
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个比较简单的话就走简易程序,一般情况是三个月。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权无效的类型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三、商标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商标局就会宣告无效,而对于时间的长短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当事人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不会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