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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诉讼中,我们都是知道需要注意诉讼的时效性的,关于商标侵权方面的诉讼也是不例外的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方面的限制的,因此我们在了解商标诉讼的有关问题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时间规定,毕竟如果超出了诉讼的时间人民法院就不会再受理案件了。希望大家可以通过下文的描述了解商标诉讼时间方面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如果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
商标诉讼时间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如果发生商标诉讼的时候,由于诉讼的时效性,我们必须要在得知商标收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的申请,超出这个时间将无法到人民法院立案,因此需要对诉讼的时间观念重视起来,同时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赔偿的金额以及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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