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赔偿的。中间商是指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参与商品交易业务,促使买卖行为发生和实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它是连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介环节。中间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许多类型:按是否拥有商品所有权,可分为经销商和代理商,前者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拥有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按其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又可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前者是不直接服务于消费者的中间商。此外,广义的中间商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运输公司、进出口商人、一切经纪人等。但是,就主要的中间商类型来看,只有代理商、批发商和零售商3 种。
若终端销售者认为中间商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也可起诉中间商对自己进行一定的赔偿:
(一)若终端销售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明知的或者应该知道的,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此前提下不能起诉中间商承担赔偿,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
(二)若终端销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应提供证据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已罚款的,可申请退回,不必要起诉中间商承担赔偿,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该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很多人对中间商要赔偿费用感到有些困惑,认为中间商只是代理人而已,为什么代理人要赔偿商标侵权的损失呢?因为,虽然侵权者不是中间商,但是中间商明知侵权者侵权,仍然销售其产品,有主观上的故意,而且有不当得利,所以在法理上是应该要赔偿的。
根据全文可以得知,中间商是要赔偿的。中间商因为产生了不当得利,且主观上有故意,并不难说完全没有过错,还是有一定的过错的,所以应该承担责任,赔偿被侵权者的损失。所以也给我们启示,在现实中,如果有侵权嫌疑的企业,最好是谨慎合作,甚至是不合作。
延伸阅读: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认定商标侵权的程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