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分类规定是什么?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
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
第6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卵化器
第8类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
第10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14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鹭金属制品或镀有鹭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 2 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
纺织用纱、线
第24类
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25类
服装,鞋,帽
第26类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
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
电信
第39类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
材料处理
第41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 工业分析与研究; 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43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
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二、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
5、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在当代的社会,商标注册分类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只有确定了具体的分类才能够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资料的,比如说申请资料,还有就是自己的身份证件的材料,此时也需要确定最终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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