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什么叫隶属企业名称?
企业隶属关系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包括:中央直属、省属、市属、县属等。
确立企业的隶属关系,是根据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隶属关系分为:
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市:包括自治州、盟、地区、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填写。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10;省:20;市、地区:40;县:50;街道、镇、乡:60;街道:61;镇:62;乡:63;居民、村民委员会:70;居民委员会:71;村民委员会:72;其他:90。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投资人调整的,需另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后的投资人仍使用原名称的,还需提交由调整前后投资人签名确认的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调整前投资人撤回原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内容;二是确认调整后的投资人使用原名称的内容,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隶属企业名称是与企业的具体制度相关系, 对于企业不同的情形所划分的隶属关系就会不一样,但只要一旦确定清楚两者的关系,那么就需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而且企业隶属名称也是为行政隶属的代码。
延伸阅读:
公司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法律上企业名称需要注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