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部门是哪一个部门?
中国商标注册管理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时也简称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二、商标注册的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部门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值得注意的是,商标进行注册后,一次注册的有效时间长达十年,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将时间无限延长,但是,如果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不继续使用,就可能会被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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