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商标注册类别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一、商标注册类别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

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按照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排列。

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最后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另外,每一类有一个注释,对本类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类与相关类别的商品如何区别,如何划分边缘商品的类别作了说明,这个注释对划分一些易混淆商品的类别有很大帮助。

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国商标主管机关也编排印制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使用这个表查阅一般商品的类别就像查字典一样方便。 [1-2]

具体列表

编辑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0101工业气体,单质

0102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森林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用于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化学试剂

0107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0109肥料

0110灭火用合成物

0111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食品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纸浆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1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食品着色剂

0204油墨

0205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防锈剂,木材防腐剂

0207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抛光、擦亮制剂

0304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香料,香精油

0306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熏料

0309动物用洗涤剂,化妆品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0401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固体燃料

0404工业用蜡

0405蜡烛,灯芯

0406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

第五类: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0501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

0503净化制剂

0504兽药

0505杀虫剂,杀真菌剂,除莠剂,农药

0506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类别根据国际标准分为了45类,涉及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种类多样,条目繁多,主要包括药类、机械、化学、科学、摄影、手工用具、科学仪器等。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且合法的途径进行办理,并且不能因小失大,企图通过低价进行商标的注册,容易被驳回复审。

延伸阅读:

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词条  具体  具体词条  类别  类别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商标

 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

一、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