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商标机构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机构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提交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3、如申请核准通过,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共告示。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机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机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机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机构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1、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长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布续展注册商标。
商标品牌办理续展有两种方法,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期满前一年,要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未及时办理,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商标有效期是十年,在有效期内可以随时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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