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家的商标允许被其他机构使用的话,那么双方之间肯定具体的有书面的商标许可合同的。但是按照国家对商标许可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必须要进行备案的,可见商标在转让的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程序还是比较多的,可能有些人到现在还不是特别了解,四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概念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1] 。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二、备案要求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⑵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实质上,四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在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了合同以后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商标局对合同进行备案,而且商标局备案这种商标许可合同的时候都是要收费的,如果商标许可合同不进行备案的话将来就很容易在商标使用的这一方面,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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