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有哪些?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方式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时。(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其销量减少的总数×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
(三)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五)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犯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二、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标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文中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和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标准的有关内容,在选择赔偿方式的时候被侵权方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侵犯商标权产生的纠纷非常多,也难以解决,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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