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交了钱没通过怎么办
商标注册的官费是不会退还的,一般只要商标局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程序,无论商标是否注册成功,商标规费都是不退还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的诉讼管辖原则,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应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被驳回的情形
1、大量抢注公共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2、大量模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知名度高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3、大量申请知名人物姓名,知名企业商号等明显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
三、对商标注册没通过不服怎么办
应该注意的是,拒绝商标注册并不意味着该商标不得注册和使用。驳回通知书的签发只是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申请实质性审查过程中的初步审查结果。
对通知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意见。对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的十五天内及时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若驳回通知是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提交复审申请的同时应将送达信封原件一并提交。
因为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理由不同,提出复审所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也不相同,建议当事人对不同的驳回理由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