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加入wto已经十多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一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意识仍无法与国际接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是引发其商标海外恶意抢注的根本原因。有的企业认为办理商标海外注册手续过于复杂,还需支付费用,因而不愿办理;有的企业认为自己的商标影响力不够大,想等商标影响力扩大后再注册。
(一)地域性
商标权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范围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由于《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相对较小,但并不代表没有差异。例如,在商标申请方面,有的国家要求申请人有实际使用或使用意图,有的国家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同一审查原则,各国的审查标准及执行可能各不相同。此外,除了实体法上的差异,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及后续程序,还有诉讼证据的要求等方面,世界各国也有不同规定。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方面的国民待遇仅适用于实体权利,不涉及司法程序、行政程序、管辖、送达地址和代理人的选定等。
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国企业的商标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必须在目标国获得注册,这就是商标国际注册。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就是因为抢注者利用了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
(二)商标价值
商标特别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不仅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更是一种资本和财富,可以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商标本身蕴藏的无形价值,是恶意抢注日渐增多的主要原因。
由于被抢注的商标大多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往往会给被抢注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抢注者通常会向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或者倒卖商标以获取巨额利益。例如俄罗斯一家公司抢注了SHINCO商标,随即向新科公司索要40万美元转让费,就是这类抢注的典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日趋激烈,商标抢注也成为一些国外企业企图阻止中国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有力武器。它们通过抢注竞争对手的商标筑起市场壁垒,力图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延缓或阻止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进入本地市场,以保护自己的市场,获取垄断利润。曾经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并得到中国政府关注的西门子合资公司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事件就是一个典型。
(三)商标保护意识缺乏
中国企业商标在国外频遭抢注,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缺乏足够重视。如图所示,1990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仅有40件,2016年达3014件,纵向看增长非常惊人,但如果放到国内商标申请注册量剧增这个大背景下,就会发现巨大差距,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不仅与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有明显差距,也与我国每年的外贸出口量极不相称。在实践中,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对品牌国际化的了解、资金实力有限、对国际市场规则不熟悉等原因,忽视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意识不到品牌保护的重要性,等到要拓展某国市场时,才想到去该国申请注册商标,但此时往往发现其商标早已被他人抢注。商标国际注册的严重滞后,为国外企业和个人抢注我国企业的商标制造了可乘之机,也给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埋下巨大隐患。
我国的民族商标被抢注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商标持有的企业没有长远的眼光。对于自己商标的保护,最好的办法是将自己的类似商标进行注册,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商标的抄袭或者模仿。对于在国外注册商标,这就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路线进行提前申请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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