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
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
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协商购买转让了.
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我国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的原则的,因此极其容易发生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情况;
恶意抢注的定义:以获利、干扰等为目的,并且使用不正当手段来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的判定
①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②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③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④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⑤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综上所述,市场中具有很强宣传效力的公司商标往往都是容易被他人或者其他组织侵犯的对象,因为商标如果不经过法定的注册登记就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此时如果出现抢注的话,商标实际的权利人只能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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