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已经是别人的商标,自己无法申请上市。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发现商标被人抢注的,那么需要收集相关确切的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被抢注商标进行维权,如果商标被他人抢注了就只能在抢回商标后才能进行相关的操作,所以企业一定要及时的注册商标,避免抢注行为。
延伸阅读:
怎么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采取什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