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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介绍到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三种类型,包括普通许可、独占许可以及排他许可,那么大家知道商标许可方式有哪些吗?具体又该怎样选择商标许可方式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1)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 普通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许可的类型有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普通许可。在许可合同中应对许可方式明确约定。
普通许可虽然许可使用费较低,但市场上同时使用同一商标的主体可能较多,相互容易形成竞争。众多的被许可方为生存而专著于激烈的价格战,有可能因此忽视对品牌商品、服务的维护,导致品牌商品、服务的质量下降,同时过低的价格也会使相当一部分的原有品牌认同者失去认同感,除非产品的市场容量特别大,否则不建议加入这类商标的使用者行列;
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以垄断对商标的使用,但相对商标许可使用费会比较高,在产品市场容量很大时没必要采用这种方式;
排他许可时市场上商标所有权人与被许可人两家主体在使用同一商标时,双方会互相影响。
原来,商标许可方式也是有三种的,即与商标许可的类型一一对应,有独占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以及排他使用许可。但当事人在选择商标许可方式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过此时可以参考一下小编在上文中带来的内容来选择恰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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