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海关保护备案手续
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应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未设有营业场所或办事机构的,应委托其在境内的代理人提出书面备案申请。欲知申请备案的具体程序以及应提交的资料,请查询海关总署备案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二、申请海关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
在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货物进境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用中文书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名称、海关备案号;侵权嫌疑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营业场所;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有关情况;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等有关情况;有关侵权的证据;请求海关采取的措施;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二)侵权嫌疑货物的实物、图片或其他证据;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已经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应当出示《备案证书》。代理人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向海关提交权利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