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那么,应该如何对植物新品种权进行保护?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还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
由于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对国际上现行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模式。
了解我国的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能够使植物新品种权利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鼓励发展种子工程建设。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律图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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