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分为个人和企业开发。个人开发的软件其保护期为50年,自其死亡之日起开始记算保护期限,保护期终止之日为死亡之日5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如果是自然人合作开发的,其软件的著作权是共同所有的,则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从最后一个享有著作权人死亡之日起开始记算。如果开软件是由企业开发的,那么其保护期限应从申请之日开始记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方首次发布期或者首次登记的时间开始记算。如果企业在开发完成此软件50年内未进行发表或者为申请备案登记,那么软件在开发完成50年后,其著作权不受保护。1991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法,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期限为25年,超过25年,可以申请续展一次。如今出现了2002年的著作权相关保护法,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依照上述内容进行记算。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移和继承:相关权利,人在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号可以转让自己的权利,其权利转让等同于发明专利转让,法律对当事人出于自愿做出的选择,不进行限制,其受让人享有软件著作权,受让人同样享有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具体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内死亡的,应当先确立其继承人,其继承人确定想有软件著作权的,其继承人仍享有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但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受让人,对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不予以继承,或者是转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具有唯一性的特点。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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