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充实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省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和社会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省版权局:承担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向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培训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省外经贸厅: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省国资委:加强对推进国有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推进省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省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省工商联: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进行督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加强对推进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
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推进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先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后中小企业的原则依次推进。
(三)抓好典型,促进工作。坚持抓两头,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四)具体步骤
1.调查摸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制订本行业、本辖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
2.试点引路。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取得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3.学习培训。开展软件版权知识和资产管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主管领导和信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检查等工作程序进行培训。
4.自查自纠。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的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
5.检查督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其管理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督导。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依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