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面部十级伤残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伤残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
二、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可以参考毁容等级来鉴定的,内容如下:
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三级
l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六级
1.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七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250px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30%。
6.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八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3.全身瘢痕面积<5%,≥1%。
面部十级的伤残鉴定标准,是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脸部的受伤的形态,以及受伤者是否能够生活自理来判定的。对于面部受到的伤害,不仅很难恢复,还会影响受害人的生活,那么受害人如果心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就需要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心理治疗师,进行专业的开导。
延伸阅读: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