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2、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二、价格欺诈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
3、欺骗性标价。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
5、虚假折价。
6、对处理品不标价。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11、虚构比较价格。
12、价质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其实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要还是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事实上却是,很多商家出售的这些产品在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仅不会主动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甚至连最基本的维修售后服务也都根本跟不上,消协等有关部门也严重涉嫌不作为。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法律上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例外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