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园教师体罚孩子怎么处理
需要先确定实际损失,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3、《托幼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随着幼儿园虐童事件的频频曝光,作为家长,把孩子交给幼儿园的时候,无不胆战心惊。一天的时间,幼小的孩子,有的甚至还在表达不清晰的年龄。孩子在幼儿园里会有怎样的表现,怎样的收获亦或怎样的伤害,都会与自己班级的老师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对孩子的老师毕恭毕敬,甚至言听计从。只是在心中那丝不信任的阴影似乎永恒存在,难以磨灭。所以,当孩子回家说自己头疼的时候,家长就彻底崩溃了!那片阴影逐步扩散,挡住了昔日所有的阳光!
这时我们的想法已经很多很多:不仅仅是外在的伤害,更怕给孩子带来心理的阴霾,还怕解决问题不当,让她从此害怕老师、害怕幼儿园,甚至害怕学校……我们如履薄冰!其实,这个时候家长更应该冷静、理智,而不是手足无措,惶惶然。常态下,可以这样做:
第一,安慰孩子:帮助孩子平静情绪:抱抱她亲亲她,告诉她无论怎样你就在她身边;
第二,检查伤势:有无外伤或者根据孩子的表现做进一步有无内伤的检查(一般情况下正常的老师不会下狠手导致孩子内伤的!)
第三,循序渐进的诱导孩子:使其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如果孩子尚小,家长要让自己冷静的从孩子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事情而不要妄下结论。
第四,找到班级其他与孩子要好的同学:询问事情经过。这样方便综合判断。
第五,给老师发信息:如实反馈孩子在家中的情况,并与老师预约面谈时间。这样做是个缓冲,既给老师提醒又给老师足够面子,更不用担心见面时自己言语着急而冲撞老师后引发的其他后果。
第六,面谈。面谈时尽可能爸爸妈妈双方在场,以示对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而孩子不要在场。在谈话的过程中,家长不卑不亢,根据自己前期所做的工作,和老师进行深度沟通。既要肯定老师的工作,又要理解老师的工作,然后尽可能平静的提到面谈的主要目的,最后再提出对孩子以后的希望。老师不是神,她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同时也非常清楚事情的利害对错,如果中间有误会,她会解释清楚,如果的确是老师错了,相信老师也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给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