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国家规定是什么?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高楼坠物伤害案件应适用该条规定,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其责任人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应将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列为被告。司法实践中,在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情形下是好解决的,也不会发生争议;但如果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确定,本条适用上就遇到了困难。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二、高空坠物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而现今居住高楼的人越来越多,高空坠物引起的事故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现在的楼房高度越来越高造成的伤害就越来越大,很多人可能还没意识到高空坠物的能量到底有多大,没有做到对高空坠物的预防,所以国家为了尽量减少高空坠物的不良影响因此不断的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所以社保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发现社保信息有误需要及时更正,以免影响今后的使用情况。同时我们要加大对社保基本信息的了解,尽量不发生断缴的情况,一断可能遇到断缴的情况可以及时去社保局办理续缴手续或者找代缴公司缴费。
延伸阅读:
高空坠物责任怎么认定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
高空坠物伤了人由谁来赔偿?
公安部门无法查明加害人时,政府则要买单!...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如何认定
1、《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
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
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
高空坠物私了是否写个协议?
赔偿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一次性赔偿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