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生活中其实处处可以见侵权行为,由于有些侵权行为影响不到,没有对受害人的利益造成过大的损害,因此受害人也就不追究了,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了解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这样才能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积极的向侵权人索赔。
一、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
(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过错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两种情形。
(3)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之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方法上,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适用方法,一是一般适用方法,即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特殊适用方法,即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比较常见的侵权行为的内容,包括)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以及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等五种。同时律图小编还为大家提供了侵权行为归责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哪些行为属于特殊侵权,特殊侵权证据如何收集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有哪些区别
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