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罪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侮辱是不尊重他人和侵犯人格的行为。它的表现一般是令人反感的,但也以书面表达的形式出现。中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所列罪行,除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犯罪外,只有告知后方可处理。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受害人应当告知人民法院,但确有证据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1、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污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备案查处。
同时,刑法规定,侮辱罪只有在告知时才能处理,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犯罪只有在受害者告知时才能处理。受害人因胁迫、恐吓而无法告知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也可以告知。侮辱罪之所以只有在举报的情况下才予以处理,是因为侮辱行为大多是由家庭成员和邻居实施的。
无论是同事之间还是日常生活中,他们都属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社会危害并不大。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和其他缓和来解决这些问题。此外,受害者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受到了侮辱,如果有人违背受害者的意愿提起诉讼,可能会采用刑事制裁来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指出的是,“只讲”并不意味着不讲就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不告知,就不会对这种罪行提出起诉。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意味着侮辱导致受害者的精神障碍甚至自杀,受害者无法分辨或失去告诉能力。 “国家利益的宝藏”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具体目标,损害个人声誉,损害国家利益。
2、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必须有捏造某些事实的行为。
(2)必须有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
(3)诽谤必须针对某一人。
(4)搞砸事实。其他人的行为必须处于严重的情况下构成这一罪行。
3、不构成诽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应当作出下列规定:
(1)披露、公布他人隐私,对他人名誉产生不利影响,是对名誉权的侵犯,不构成诽谤。
(2)法人,团体和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起诉、检举、批评有虚假成分,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侮辱诽谤罪。侮辱、诽谤不符合刑法规定的严重情节的,刑法不能调整,民事诉讼可以调整,民法可以调整。可以向行为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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