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烈士子女有无名誉权侵害违法吗
当然违法,严重的涉嫌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其他身份的人,都有平等的人格权,辱骂他人,无论在何地方均侵犯了权利人的名誉权。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权利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情节较严重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侮辱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定义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在我国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收集这类案件的证据。一旦证据事实成立的,应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要求对方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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