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是一个自媒体和网络时代飞速发展的时候。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将一些不实的言论或者信息通过网络和媒体传播出去。在某些情况下,对他人或者国家单位,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诽谤,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在我国诽谤情节严重怎么判的问题。
一、诽谤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二)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二、在我国诽谤情节严重怎么判?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般情况下,本罪属告诉的才处理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上述资料当中,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了在我国诽谤情节严重怎么判的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犯了诽谤罪的话,一般会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散播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在量刑问题上会从重进行,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一些不实的信息,自己一定不要进行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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