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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和公司企业的名誉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这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侵害,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现实中,追究他人的侵权责任,需要先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1、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3、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二、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三、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1、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3、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五、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对于损害他人名誉的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但不管是采取怎样的损害方式,此时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之后,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就包括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等。
延伸阅读: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