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销售金额447824元。2020年4月23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2017年11月17日,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开设熊居林重庆老火锅店的汪某将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给顾客食用,直至被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该火锅店从2017年11月25日开始营业至案发,经营时间逾8个月。
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幺妹火锅店的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涉案2名老板、1名员工均被处以实刑并处罚金。
2016年6月,温州大龙燚火锅店爆出地沟油事件,余某将该店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提供给唐某,提炼加工成地沟油,再卖给大龙燚火锅店,销售给客人食用。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6年,瑞安市食安办通报显示,渝味晓宇火锅、柒口锅成都火锅、千椒百味火锅、重庆名将火锅店、阿云重庆老火锅、塘下重庆八旺串串香火锅、塘下朝天门火锅、塘下重庆老火锅(鑫渝火锅)8家火锅店涉嫌非法使用地沟油,24名涉案者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制售地沟油一般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在同一条生产销售链上的犯罪分子,要在法定刑幅度内体现严惩源头犯罪、严惩直接获利罪犯的精神,确保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非法受益者与下属受雇员工量刑的整体平衡。对于明知是“地沟油”而非法销售的公司、企业,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