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工
(工号: ,身份证号: ):
你于 年 月 日(合共 日 小时)开始没上班也没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按我厂《员工手册》有关规定。你的行为被视为自动辞职。你于我厂工作期间所产生(未发放)的工资、加班费、及绩效工资等停止发放。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相关知识的规定
单位可以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企业通常都会制订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每名员工应做到的基本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按照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对此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给予处分。对于员工自动离职,企业可按旷工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一事实上要书面送达被处理人。倘若无法书面通知,企业需审慎处理此事,不可草率处理。因为企业对人员进行处理,程序上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该处理决定面临被确认无效的风险。
员工旷工达到一定的天数,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行政处分,严重的还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各位在工作当中一定不能随便的就“自动离职”,这样做对自己的利益来讲显然是不利的,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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