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假账抓会计还是老板
做假帐就是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没有如实地反映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无论是公司老板还是会计,都是参与者,因此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领导人接到会计人员按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的书面意见,对违法的收支决定予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假账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司老板作为主谋难辞其咎。而会计自身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账,若不能及时制止老板的违法行为,甚至明知故犯,成为老板的帮凶,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自己同样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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