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每个人和单位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这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的。不同地方对于医保的政策都是有点不同的,那么到底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一、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
2、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住院后,将入院诊断、病情简介送医保中心备案审批;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后,出院后,凭所有住院材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二、医保卡全国通用相关规定
截至2018年,我国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提到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意见还提出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 社会保障卡 ”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 1至 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期限为一年一 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 “ 社会保障卡 ” 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 刷卡结算 (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 能实时联网结算的, 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 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 、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一般来说北京的医保在外地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必须要经过申请审批手续。如果参保的人员在外地的医院就诊的话,先要由本人用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让用人单位向市中心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手续。要注意的是医疗报销是有一定的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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