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想请病假理由有哪些
1、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3、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4、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职工产假后确实患病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休息的,自然会开病假条,不需要什么理由。编造理由开假病假条是违法行为,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达到规定天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的给予女性产假的时间还是充裕的,并且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同情况都给予适当的假期,产假结束想请病假理由有很多,其中包括难产产假、晚育假、哺乳假、保胎假等,确保让产妇有充足的修养、恢复的时间。当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只要医院能够开具证明是可以请病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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