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求职时总会受到隐形的性别歧视,大多数公司考虑的后果就是女性在社会必须扮演的的角色—孕妇,无法工作却要正常给予工资,一般来说,对于公司不仅会增加成本,还会有一系列麻烦事,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的有关法律早已给出相应的规定,那么,上海孕妇请病假条,工资有哪些安排呢?
上海孕妇请病假条,女职工怀孕请病假有工资吗
一、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 15(有独生子女证)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第五、男士有10日得陪护产假
(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产假期间相关待遇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发放,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多休出来的是没有工资的,除非可以开到病假证明,这样就可以算病假,也是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的。
上述法律条不仅仅适用于上海,其实无论是上海孕妇请病假条,还是全国的其他地方,孕妇请病假在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即使有的企业不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孕妇同样可到劳动局请求评判,如若遭到不合理对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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