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上各种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复杂。保障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工人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还需要了解哪些机构可以解决劳动中出现的争议。那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 有: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 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 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 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 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以上内容。针对不同的类型,不同区域的劳动关系争议问题对应有各自的解决机构,级别也分别由大到小,无论机构大小都是为了解决劳动者的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了解这些机构的各自解决范围也避免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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